文:朱晓东
爱情是波希米亚的浪荡儿,从来就不懂什么叫法律。
——Georges Bizet 四幕歌剧《卡门》
“不管你以为我是谁,你爱我吗?”:第一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南部的一个村庄—惠山,这个地方刚刚经历内战的洗劫,只剩下老弱妇孺和被战火烧焦的土地。一个衣衫褴褛的惨淡男子,蹒跚地走进死气沉沉的村庄,叫出了他所见到的每一个人的名字,当有谁想不起来时,他便讲出那人小时候干过的丑事。村里人惊喜地认出他就是那个六年前被北方佬抓走的沈泽克,内战前他是当地有名的富户。大家簇拥着他回到阔别多年的宅第,孀居多年的美丽妻子白娜拉,得到了消息早跑回家,在门口丽妆相侯。感谢上帝!村里人激动地祝福大难不死的泽克。
娜拉从一开始就从未深信过这个从天而降的温情男子就是从前那个暴戾无常的丈夫,但归来的沈泽克清晰的记得那件新婚时娜拉亲手缝制的白衬衫,而他智慧的言谈与浪漫的举止慢慢融化了娜拉冰封已久的芳心。两人从修燕好,夜夜喁喁侥心。
为了让村民脱贫致富,精明且有胆识的泽克说服了村民沽物集资,在田里大量种植烟叶。全村人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唯有奥年,一个拖着内战造成的木腿的青年牧师,对沈泽克怀恨在心。因为他在这许多年来一直照顾着也爱慕着娜拉,而沈泽克的突然还家摧毁了他甜蜜的憧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奥年终于发现那个男子并不是真正的“沈泽克”,而是一个异乡的惯骗,他的真名叫唐豪里。
而同时故事也产生了戏剧性的变故,一场指控沈泽克为杀人凶手的审判成为对故事里每个人进行考验的舞台。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这个男子的娜拉,接受了奥年提出的办法和条件,坚称他不是沈泽克,(这也是她隐隐发觉的)以帮他洗脱罪名。于是法庭首先裁判这个来自惠山的男子是不是真正的沈泽克。唐豪里,同样不可救药地爱上娜拉的假丈夫,宁可当真沈泽克被绞死也绝不承认自己是冒牌而脱罪。在只有两个人懂得其真正意义的法庭上,唐豪里巧妙地斥退指称他是假泽克的证人,柔声说服泪人儿样的娜拉承认他。最后法官宣布:谋杀罪名成立,沈泽克被处以绞刑。
监牢里,娜拉摇着那男人的臂膀:“我知道你不是沈泽克。”他却不停地坚持:“我是沈泽克,唐豪里杀了人后死掉了。”她再次哭着乞求他坦白真实身份,逃脱死刑。唐豪里深情道:“不管你以为我是谁,你爱我吗?”话已至此,夫复何言。那个泪珠滚滚的可怜女子柔肠寸断。最后,她颤抖着为他套上那件新婚时的白衬衫,望着只属于她一个人的丈夫“沈泽克”被拉向绞刑架。
套上绞索的唐豪里终于在人群中找到她深爱的妻子,怖于死的心因此而宁静。
法律家冷酷的解剖刀
上节的故事来自于一部好莱坞常见的悲情电影,中文译名叫做《似是故人来》,男女主角分别是大名鼎鼎的李察·基尔和朱迪·福斯特。难怪!要不是这两位演技派加偶像派巨星,谁人可以将一个窃朋友妻、偷野汉的故事演绎得如此感泣众生。读者对这个评价一定又恨又骂,但这种冷酷是必要的。在一个法律家眼里,任何美丽动人的故事都必须还原成最基本的法律事实。唐豪里与沈泽克是患难之交,沈泽克死掉了,唐豪里不去通知他的死讯,反到仗着自己与沈泽克相貌酷似,霸占其良田美眷。白娜拉小姐开始半信半疑后来完全认清唐豪里的假面,却始终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同榻共栖,两人主观上全是法律上的“故意”。
唐豪里首先是冒用他人的姓名,侵犯他人的姓名权;继而以欺骗手段非法取得沈泽克的田产,侵犯其财产权;同时,唐豪里以沈泽克的名义还家,与沈泽克的合法妻子白娜拉发生性关系,侵犯白娜拉小姐的性生活自由权。再看白娜拉,在她确切知悉丈夫乃是冒牌之后,而在知悉其真丈夫已死之前,故意与另一男子发生非婚内性关系,却属通奸无疑。在当时的美国南部,社会普遍笃信基督教,通奸亦被作为罪行之一。只有想想霍桑的《红字》就清楚了。其实影片中最悲惨的要数那个樱桃到嘴边又丢了的奥年。他对娜拉诚心爱恋,即使在她生活最艰苦的时候,也守侯着她爱护着她。有人会说,娜拉最后真心爱的是唐豪里而不是奥年。但她既然一直接受奥年的帮助,就不能说对他没有任何感情。而娜拉爱上唐豪里是后来的事,可是,从一开始唐豪里出现,就是无可置疑地站在娜拉丈夫的位置上,于是他和奥年追求娜拉的起跑线便不平等,而这一“丈夫”身份的优势却是唐豪里非法获得的。我们试着设想一下,如果奥年也用非法手段霸占娜拉,故事会是什么样呢?你总不能不公道到因一个追求者善良而说他笨吧。
这部电影的剧本写的棒极了,导演把一切可能惹麻烦的人都杀掉了或赶跑了,奥年因羞愧而出走了,如果奥年仍留下来不懈地指证沈泽克是假的,又当如何呢?沈泽克伤重死翘翘了,如果他没有死,回到村庄里又怎么办呢?即使沈泽克死了,那唐豪里如果没有被绞死,他和娜拉将来会如何生活呢?
“蟊贼再快,逃不脱跛足的惩罚”:第二个故事
如果读者认为笔者是学法律的,怎么专爱在鸡蛋里挑骨头渣,那么笔者就找来这部电影的原版来给你瞧瞧,这本是一个发生在十六世纪法国南部的真实案例,并有历史学家多方考据为证:
1538 年,法国南部列日河谷一小村里,巴斯克人盖尔的十四岁独子马丹娶了殷实人家的十二岁姑娘白特兰为妻,并生有一子。后来不知抽什么风,马丹竟偷了父亲一口袋麦子,并背负罪名潜逃,一走就是八年。伤透了心的老盖尔夫妇临终宽恕了马丹,把全部家产都留给了他,托叔叔比埃尔保管。1556 年夏,一名自称马丹的客人来到村庄,马丹的四个妹妹忙推着白特兰赶去相认。起先她不敢认,新马丹却十分亲热,而且还记着藏在衣柜底的白裤衩—他们的信物。她终于吊上了他的脖子。
马丹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不久就开始了买卖田地的营生,还把叔叔揪上了法庭,要回了父亲留下的遗产。比埃尔从此认定了马丹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后来终于让他找到了证据:一个过路的士兵称真马丹被火绳枪打断了脚杆,现在是拄着木腿走路的,接着有人在旅店把新马丹叫做阿尔诺,绰号“大肚皮”。于是比埃尔跑到法院谎称自己是白特兰的监护人,开出逮捕令捉拿新马丹,并逼迫白特兰做了附加民事诉讼的原告。案子疑窦丛生,最后移送土卢市法院刑事庭,由大法官高拉博士主审。新马丹十分沉着,将比埃尔的证人一一驳斥。白特兰也给予其百般证明。正当法庭因证据不足,准备开释被告,追究比埃尔诬陷罪之时,一个木腿人闯进了法院。经过隔离提审、当庭对证、亲友指证,真相终于大白:新马丹被处以绞刑,焚尸灭迹。
这个故事一直是西方史学界有趣的公案之一。专门研究此案的著作不胜枚举,如乐悉尔律师的《马丹传》,Gayot de Pitaval 的 Causes celebres et interessantes,Janet Lewis 的 the Wife of Martin Guerre,甚至当时大法官高拉博士的两页用法文写就的《判决书》也流传于后世。阿尔诺—唐豪里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不朽的骗子!这个故事的最详细的叙述出自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娜塔丽·戴维斯的史学研究力作——《马丹还家》。这些资料全部来自香港大学法学院的冯象博士的一篇法学随笔《木腿正义》,故事叙述基本照原文抄录,原因之一在于冯象的文章实在写的妙哉,原因之二在于尽量提高“传闻证据”的可信度。(借用一下刑事证据法上的术语,即经复制、转述等方式得来的非直接的证据,经复制转述的环节越少,可信度越高)
“马丹还家”的故事向前面那个电影提出的最尖锐的挑战是:真正的沈泽克回家了。正义拄着木腿姗姗来迟,但这时无论怎样凄婉销魂的爱情传奇都必须面对这支梆梆硬的木腿。冯象不无感慨地评论到:“一句话,阿尔诺和白特兰共同塑造的新家庭虽出于自愿,且有爱情支持,但他们终归是负疚的,有悖于伦理正义,免不了演成悲剧。”
诗人的翅膀与正义的木腿
故事再怎样千洄百转,木腿再怎样蹒跚不灵,正义终究会追踪而至。“马丹还家”中的木腿人在影片中被塑造为一直追求娜拉,后来唆使他人指证唐豪里是假泽克的奥年。影片里奥年就是拄着一支木腿的。而且除了白娜拉和唐豪里,只有奥年一个人知道沈泽克是假的,所以只有他守护着那只木腿,守护着“正义”。说的抽象一点,奥年及那支木腿象征着白娜拉的合法婚姻,象征着制度的可预期性,(白娜拉曾答应奥年一年后若沈泽克还不回来就嫁给他,这样的承诺很可能符合当地关于宣告死亡以及婚姻解除的法律规定,奥年当然是最维护这个法律的人)而唐豪里和白娜拉温存甜蜜的生活象征着超越一切善恶、真假、是非判断的爱情。因此在影片中法庭审判沈泽克是真是假之时,也就是审判着爱情与婚姻孰为优先的争讼。
诗人永在天上奋翮飞行,追求自由也追求灵感,而恋爱乃是自由之极品、灵感之火炬,哪有舍弃之理?于是,自启蒙时代以来,人们相信“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解除(离婚)的标准也应该是感情破裂。(爱情鸟飞走了)”(这也是现行中国《婚姻法》的法定离婚标准)但是,亲爱的读者,他们做诗人的飞一飞可以,咱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只能乖乖整天在地里干活,挣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如果谁都整天飞来飞去,你可得当心,没准儿哪天你的妻子就抛下你和孩子,“前妻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筒子楼”。如果整个社会全是“飞人”,你还结婚干嘛?养活妻小干嘛?所以说婚姻制度本身是一块石头,沉甸甸的拴住两个人的脚,不让风筝飞得太高太远,更不要断了线。婚姻责任之产生乃因生活之沉重,而非因爱情。如今已经没有几个人还信天长地久的古装爱情了。这话当然不包括那些诗人,法律家谈问题向来不把诗人放在眼里。(诗人有自己的伦理准则,且往往超凡脱俗、我行我素,而法律家考虑最多的还是你我一样的俗人。)话说回来,婚姻无异于一纸契约。契约是干什么的?是约束当事人不得无故违约的,实际上是保证一种可预期性:我相信我今天的新娘睡一宿觉醒来时仍是我的老婆,即使要变卦也要先让我知道。而且这一纸婚书本来就是为了给变卦的人设置一些障碍,不让他 / 她“我是流氓我怕谁”。
这里要谈到法律家们的一个假设:人有时候会激情的一塌糊涂,不仅骗了别人,连自己都骗。好多四十多岁的成功男士、三十多岁的成功女士一旦成功得有些自我膨胀,便开始琢磨老公老婆以外的异性。这种激情确实存在,但根基实在不牢。许多离了婚另娶另嫁的反到发觉还是从前“那一个”比较合适。所以有些人干脆“懒得离婚”。原因何在?“精满自溢”也。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婚姻这种制度的奇妙之处。它为你设置枷锁,提醒你对现在这一个也曾经三生三世、只取一瓢过,同时它也给你吃了定心丸,使你不在怀疑睡在同一张婚床上,仅隔了一夜,你的娇妻已做了别人的“拙荆”。
话头回到那部电影,唐豪里在法庭上向娜拉摆出三条:第一、我若承认冒牌,惠山村民的抵押登记上的签名“沈泽克”便无效,村民的艰苦创业就成了“竹篮打水”;第二、我若承认冒牌,我们的孩子将成为野种,永远受人歧视;第三、我若承认冒牌,你就成为一个与野汉子同床共枕的坏女人,即使我活着回去,我们也无法生活下去。唐豪里不愧是惯骗出身,讲起话来直指人心。他同样运用了上文笔者的逻辑:维持制度的可预期性,让人们获得预期的收效。他虽然从未想到他已破坏了在他到来之前建立的制度预期,但毕竟真正的沈泽克已死,无人再会去寻回失落的从前。奥年听到法庭上唐豪里的话,看到娜拉悲伤但柔情似海的眼睛,悄悄地退出法庭。这是一个绝妙的隐喻,正义为了维持这一新建立起的预期,悄悄隐退。美国的内战打了那么多年,南北方人民的生活和生产都损失惨重,一切既有的法律关系几乎完全被摧毁,稚儿死了父母,妻子死了老公,贷方死了借方。生活就像一堆碎玻璃,未必幸运的幸存者要一块一块重新拼过。“戴维斯深入列日河谷地区收集调查了大量十六世纪婚约、遗嘱、土地买卖合同、教堂和法庭档案,尽量逼近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和心态,提出白特兰完全有可能为了摆脱守寡、争取有夫之妇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主动接受新马丹,与他共建新生活、新身份。”(《木腿正义》)《似是故人来》中,娜拉对唐豪里承认:“我不否认顾及工作、生活、孩子,因为这些我需要一个男人。”听人说,朝鲜战争之后,由于大量朝鲜男人身死沙场,有一段时间一个男人最多可以娶十二位太太,我想那十二位太太中决不会没有一个白娜拉。好笑的奇闻背后往往是揪心的悲痛。设身处地为娜拉着想,有一个男人,并且是她爱的,伴她度过那艰苦的岁月,我想至少是应该得到同情的理解的。读者要问你怎么在这里就不来你那一套冷酷的侵权法解剖?因为问题永不会象法律逻辑那样简单。上文用法律的刀斧对唐、白大肆砍伐,不过只是从一个视角出发而已。一个法律家不会像恐怖小说中“死亡纸牌”的庄家一样,谁抽到了黑桃 K 就毫不犹豫地崩了他。法律绝非永恒如神的名字,它只求一时一地之正义。饿殍遍野时,谁要永恒正义,熙攘逐利时,谁要贞洁牌坊。
正义的木腿隐退的符合正义,悲伤的奥年只好独自舔拭自己的悲伤。
“你若抱我,便在以后的日子里永远抱我。”
法律家思考一个问题具有独特的思维方式,他竭力避免激情式的道义式的理解,而却重视那些口耳相传的市井俗谚,以及其中包含的常识。他竭力用两个或多个脑袋思考一个问题,以防止自己陷入偏见与独断。所以在这一节我的分析又与上节不同。这些结论看上去迥然不同,但思考方式则同出一辙。
再看那影片,最后赴刑前唐豪里与白娜拉独处于监牢中,娜拉劝他承认自己是假泽克,逃脱死刑,唐豪里执著地坚持,不停地说:“我已回家了,我不会在离开你。”他重复着他爱她,他要拥抱娜拉做最后的诀别。娜拉退后一步躲开他,冲着他的脸喊到:“你若抱我,便在以后的日子里永远抱我,你若爱我,就拿出证明。”
娜拉,纯洁可爱的娜拉,她提的问题让我们无从回避。唐豪里在法庭上当庭解雇他的辩护律师,三下五除二诱导指证他冒牌的证人大放藐视法庭之厥词,使证人被法官赶出法庭,继而语未到而情先至,说服娜拉红着眼眶承认他是真泽克,他在法庭上从容潇洒的做派俨然抵上二十世纪末为辛普森辩护的美国律师“梦之队”,但为何他竟不以其滔滔辩才干脆打赢这场官司呢?毕竟这场凶杀案的唯一的直接证人只是一个徇徇老头儿,并承认是在酒馆的昏暗灯光下看见沈泽克杀人的,而且,既然这老头口口声声说庭上的唐豪里就是当天的沈泽克,那么可以想见其证词肯定有好多自相矛盾之处,即使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对这场辩护也是稳操胜券,为何身为千王之王的唐豪里竟不置一词,情愿就死呢?有道是,生命中之极美处则欲仙欲死。难道唐豪里相信其此生至美之时刻已一一实现,就此死了也够本了?
我想答案应该是他清楚地了解激情经不起岁月的流逝,即使他与白娜拉的激情之爱再持续十年,那十年之后呢?十年之后,物事人非,夫妻间偶有争吵又重翻旧年老帐,互指不是,白娜拉是否也会觉得对不起客死多年的沈泽克呢?她在影片里毕竟对“沈泽克”(当时她仍认为唐豪里是沈泽克)说过:“我当初并非因为你的钱财才嫁给你的。”唐豪里与白娜拉生下的女儿是姓沈还是姓唐?唐豪里对待自己的女儿与沈泽克留下的那个儿子是否会一视同仁呢?读者会说搞法律的人真没情调,问这些煞风景的问题。但我在上文已表达了这个意思:情调这个东西是贵族诗人的奢侈品,不是下岗工人的盘中餐。
另外,还有惠山人民,他们在法庭上一直坚称唐豪里就是真正的沈泽克,因为“人们总是相信他们认为会发生的事情。”并且人们感谢“沈泽克”给他们带来的富裕,(或者说的人心不古的一点,人们害怕唐豪里坦白后抵押登记签名就此作废,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那么十年之后呢?十年的接触,假做的夫妻不可能不令人起疑,(电影里唐豪里的鞋码与沈泽克不符,同时又不认识沈泽克的童年玩伴薛咸顿)那时抵押合同早已过期,若邻里间有些摩擦,村民不会再顾忌什么签名,会不会对唐、白与他们的孩子在背后指指点点呢?我的天,那时这一家人该如何在惠山生活下去?戴维斯写作《马丹还家》时在列日河谷地区做了大量调查,提出了一个历史假设:如果阿尔诺不跟比埃尔争遗产,两人和平共处,骗局会不会戳穿?他拿这个问题去请教小村的农民,他们笑道:“那傻小子行是行,可他骗了人。”冯象评论道:“新马丹要当真丈夫,每天晚上都会到妻子的婚床,令起了疑心的村里人难以忍受。……这个大慌得一直说下去。假造的夫妻,心里必不塌实,迟早漏出可疑的行迹,影响亲戚感情和社会关系。”
我们可爱的娜拉,你又如何能永远生活在一个骗子的怀抱里呢?鲁迅在本世纪初那一批大倡自由新文化的噪声中,清醒而冷酷地问:娜拉出走后怎么办?(鲁迅的女主角与我们的女主角竟是一个名字哩!)真实的生活往往如此,许多人以为已经胜利的时候,问题才刚刚开始。
谁能告诉我,天底下最浪漫的激情能维持多久?与其在谎话中折磨两人一生,不如干脆过把瘾就死。唉!你不服不行,唐豪里死都死得那么后现代(黑色幽默)。他不愧是个不朽的骗子!反观我的法律评论,可能还没等读者们看完,就已经朽得掉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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